索引号 | mengsgwh/2021-0000107 | 公开目录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标 题 |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征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建议的函 |
蒙阴县人民政府: 为推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高质量发展,实现地质公园共建共享,现征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章程(试行)》《关于征集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的公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3个文件的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盖章扫描版)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9: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张伟芹 联系电话:0539-6376368 协同系统账号: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附件:1.《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章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 2.《关于征集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1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章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高质量发展,实现地质公园共建共享,建立友好合作、互信互助、共同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征集范围为临沂市辖区内的博物馆、展陈馆、学校、旅行社、摄影协会、影楼、酒店、民宿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产品和特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厂家等单位。 第三条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必须具有一定知名度和信誉度,档次高、品质好、环境好、独具特色,能够体现地质、生态环境保护、旅游服务、民族和民俗文化特色及科普科研价值。 第四条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按一定程序申报(详见附件1、2),经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综合考察、审核批准后,签订合作协议,授予“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称号,并对外公布。 第五条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合作期限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原则上每次约定不超过3年。 第六条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具有相应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合作伙伴的权利 1.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导游服务手册等地质公园宣传媒体免费为合作伙伴进行宣传推介。 2.优先参与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的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 3.经授权,可在经营宣传活动中使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Logo和品牌(详见附件3)。 4.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财政支出项目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合作伙伴。 5.优先纳入由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申报的项目名录,享受相应的资金支持。 6.参加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科普宣传推介活动,获得省级、国家级等荣誉称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可获得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专项资金奖补。 7.优先参与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文创产品研发与经营。 (二)合作伙伴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循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Logo和品牌的使用规定,除列举的内容外,其他Logo和品牌均不在此次合作范围内,合作伙伴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授权使用的Logo和品牌仅用于对外宣传推广,未经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遵守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与发展的相关规定,不得与蒙山区域各类规划及世界地质公园相关要求相违背。 3.每年度开展一定的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科普、宣传及推介等活动。 4.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由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提供的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相关资料。 5.应遵守行业规定,若出现违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发展理念或违规违法违约等行为的,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将按规定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6.积极支持并配合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的保护、规划、监督、宣传等工作,积极支持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各项保护、发展和评估工作。 7.积极参加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七条 本章程由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程序及流程图》 2.《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 3.《沂蒙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Logo》
附件1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程序及 流程图
一、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程序 1.单位申请材料报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照片2张和产品照片3张(电子版,不小于2M)。 2.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审查相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 3.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与被批准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授牌。 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流程图
审查不通过
审查通过
附件2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
附件3
沂蒙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 Logo和品牌
附件2
关于征集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的 公 告 (征求意见稿)
2019年4月17日,沂蒙山国家地质公园正式批准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成为我国第39家世界地质公园。为积极践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提倡的“教育和社区经济协同发展”这一核心要义,普及地质科普知识,宣传和推介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以地质旅游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现面向全市范围内征集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合作伙伴范围 临沂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档次高、品质好、环境好,独具特色的博物馆、展陈馆、学校、旅行社、酒店、民宿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产品和特色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厂家等单位,具体如下: 1.全市范围内有规模的特色种养殖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如:“种植”:中草药(艾草、丹参、白芍、金银花等)、优质蔬菜(大蒜、大葱、生姜等)、精品水果(蜜桃、苹果、山楂、樱桃等)、绿色食品(板栗、核桃、花椒、花生、地瓜等);“养殖”:黑山羊、黑猪、黄牛、草鸡、十足全蝎、蜜蜂等。 2.全市范围内的博物馆、展陈馆、学校、摄影协会、影楼、乡村艺术团、酒店、民宿、纪念品商店等。 3.全市范围内具有良好美誉度、经营业绩好、经营范围广的旅行社。 4.全市范围内以矿产、地质资源为核心的生产企业,如:麦饭石厂、矿泉水厂等。 5.全市范围内的地方特色小吃、地域特色饮食企业等。 6.全市范围内体现民族、民俗文化特色的文创产品和手工艺品生产、销售企业等。 二、合作方式 1.有意向成为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的单位向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提出申请,经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综合考察、审查批准后,签订合作协议,授予“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称号。 2.成为合作伙伴的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可以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身份进行对外宣传推广,开展相关活动,参与地质研究、科普交流活动,并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一是可以免费使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Logo进行宣传,并在酒店、餐厅等地方免费放置地质公园宣传册等。二是为到地质公园进行考察学习的国内外专家、游客等提供优质优惠的服务。三是积极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地质公园进行旅游宣传。具体操作按照《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章程(试行)》执行。 3.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将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导游服务手册等地质公园宣传媒体免费为合作伙伴进行宣传推介,使中外游客、专家更多地了解企业,为合作伙伴带来经济效益。同时,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在举办科普及相关活动时,例如组织地质旅游、生态旅游、科普夏令营等,将会优先照顾合作伙伴在生产、经营上的需求,通过双方合作,实现互助互利,合作共赢的良性效果。 三、时间安排 1.有意向成为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的单位,请于2021年 月 日前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单位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照片2张和产品照片3张(电子版,不小于2M)}交至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2021年 月 日至 日,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将对提出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审查相关申报资料后,确定合作伙伴名单。 3.2021年 月 日前签订协议并授牌。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强、刁习 联系电话:0539-5978509 电子邮箱:mscyfzcjk@163.com 单位地址: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沂蒙山龟蒙景区东100米临沂市蒙山保护发展中心二楼216室产业发展促进科。
附件:《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
附件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申请表
附件3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征求意见稿)
甲方: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乙方:
甲方是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的管理机构,主要从事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规划、监督和宣传等工作。乙方的主要业务范围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的推广和合理使用合作事宜,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充分利用甲方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以及地学科研科普成果,结合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提升乙方产品形象定位,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实现世界地质公园共建共享,建立互信互助、共同发展的合作共赢关系。 二、合作期限 合作时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3年 内有效,如合作过程中需增加条款或协议到期后续签协议,则重新商议。 三、合作内容(详见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科研科普; (二)宣传推介; (三)市场推广; (四)产品研发。 四、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合作伙伴的权利 1.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导游服务手册等地质公园宣传媒体免费为合作伙伴进行宣传推介。 2.优先参与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的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 3.经授权,可在经营宣传活动中使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Logo和品牌(详见附件3)。 4.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财政支出项目资金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考虑合作伙伴。 5.优先纳入由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申报的项目名录,享受相应的资金支持。 6.参加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科普宣传推介活动,获得省级、国家级等荣誉称号、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可获得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专项资金奖补。 7.优先参与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文创产品研发与经营。 (二)合作伙伴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循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Logo和品牌的使用规定,除列举的内容外,其他Logo和品牌均不在此次合作范围内,合作伙伴未经授权不得使用。授权使用的Logo和品牌仅用于对外宣传推广,未经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遵守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与发展的相关规定,不得与蒙山区域各类规划及世界地质公园相关要求相违背。 3.每年度开展一定的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科普、宣传及推介等活动。 4.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由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提供的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相关资料。 5.应遵守行业规定,若出现违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发展理念或违规违法违约等行为的,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将按规定单方终止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6.积极支持并配合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在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的保护、规划、监督、宣传等工作,积极支持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各项保护、发展和评估工作。 7.积极参加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五、其他事宜 1.合作期间双方共同保守合作项目及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协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人(签字): 法人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临沂市平邑县柏林镇沂蒙山龟蒙景区东100米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0539-5978509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mscyfzcjk@163.com 电子邮箱: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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