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2023年度山体资源保护执法监督专项工作方案》已经第5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3年度山体资源保护执法监督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激活蒙山旅游和乡村振兴大格局,切实加强蒙山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山体资源保护,加大对破坏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山体资源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规范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山体资源保护和管理,有效遏制破坏山体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发展理念,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二、目标任务
(一)山体资源执法监督目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山体资源保护专项执法监督发现涉蒙山区域和地质公园重点范围内破坏山体资源问题,启动“1+1+4+N”和“行刑衔接”机制,监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完善执法监督工作长效机制,解决执法监督发现问题,有效保护蒙山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山体资源。
(二)执法监督范围
涉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重点规划管控范围内的山体,重点督查规划为重点保护区内的山体资源。
(三)执法监督内容
1.未经审批采石、采矿、挖砂、取土;
2.未经审批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商品住宅、民房以及与山体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
3.擅自新建、扩建公墓;
4.倾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建筑垃圾;或倾倒、堆放、填埋废石、矿渣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5.毁林开垦、滥伐林木;
6.其他破坏山体的行为。
三、工作分工
1.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后勤保障。
2.执法监督科:负责专项执法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违法线索的收集、汇总和整理,负责违法线索的移交、督办工作;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启动“1+1+4+N”和“行刑衔接”机制;负责处置后登记备案。
3.资源保护科:负责确定山体资源保护内容,配合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工作,为专项工作开展提供支撑。
4.规划发展科:负责提供蒙山保护规划,确定重点监管区域,配合开展专项执法监督工作。
5.宣传交流科:负责专项工作期间的宣传交流工作。
6.执法监督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专项执法监督巡查工作,按照巡查方案组织人员分组开展巡查活动,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上报。
7.各县园区督查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监督服务中心开展专项巡查工作。
8.蒙山公安分局:负责对涉嫌破坏山体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监督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监督巡查、问题发现阶段(6月15日—6月25日)
执法监督服务中心按照监督巡查范围展开拉网式巡查,认真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类别及巡查内容涉及的基本情况等材料证据情况记录在册,形成巡查台账,做到“一事一档”。结合卫星图片、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员反映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类归档。
(二)建档立册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执法监督科根据执法监督服务中心及各县园区中心提报的巡查台账及卫星图片、群众举报、社会监督员反映等情况,分门别类,细化台账表格,建立执法监督问题台账,汇总上报管理局领导。
(三)问题线索的移送阶段(7月1日—7月15日)
执法监督科根据执法监督问题台账,制作《线索移送函》,送达相关县、市直各单位。对每条移送线索进行登记,并将各县、市直部门反馈备案的处置结果进行记录。
(四)督导总结阶段(7月15日—7月30日)
执法监督科根据掌握的移交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对移交问题进展缓慢或者逾期未将处置结果备案的,向各相关县、市直相关部门发送《执法监督问题督办单》,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处置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山体资源保护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勇担资源保护的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生态蒙山凝心聚力。管理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调度例会制度和监督巡查实时报告制度、每天巡查报告制度、案情分析协调处置制度等工作制度,做到措施明确,责任到人。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执法监督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横到边竖到沿不留工作死角,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制止整改的要立即制止责令整改,不能现场制止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管理局移交问题督促处置,要严格执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对移交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
(三)强化协调沟通。各科室单位要与各相关县区、相关部门、园区所在乡镇、林场、景区运营单位、村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探索构建长效督查机制,确保专项执法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2023年度山体资源保护执法监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2023年度山体资源保护执法监督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崔宏伟 局三级调研员
成 员: 曹晓飞 临沂市公安局蒙山分局局长
张华勋 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李 伟 局资源保护科科长
公洪涛 局执法监督科科长
裴中军 局规划发展科负责人、督查考核科科长
李泽润 局宣传交流科临时负责人
宋西强 执法监督服务中心主任
华 杰 蒙山平邑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石运乾 蒙山蒙阴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徐 健 蒙山费县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主持工作)
王 欣 蒙山沂南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