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第2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融入激活蒙山旅游、水润蒙山和乡村振兴大格局,切实加强蒙山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古树名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全年“1531”总体工作布局关于保护工作的具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发现涉蒙山区域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破坏古树名木问题线索,监督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有效保护古树名木资源。重点督查擅自砍伐、移植古树名木,刻划、钉钉、攀爬、折枝、挖根、剥树皮,在古树名木上缠绕、悬挂重物或者以树干为支撑物,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非通透性硬化地面、敷设管线、架设电线、挖坑取土、非保护性填土、烧火、排烟、采石取沙、倾倒污水垃圾、堆放或者倾倒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等行为。
二、工作分工
(一)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后勤保障。
(二)资源保护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执法监督科:负责违法线索的收集、汇总和整理,负责违法线索的移交、督办工作;根据需要落实“行刑衔接”机制,负责处置后登记备案等工作。
(四)宣传交流科:负责专项工作期间的宣传工作。
(五)各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当地县林业部门及所在镇村等,配合做好专项巡查工作。
(六)市公安局蒙山分局:负责对涉嫌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0日—9月20日)
各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负责协调当地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掌握古树名木第一手资料,4月17日前交资源保护科进行汇总,建立“一树一档”资料库。资源保护科、各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按照监督巡查范围展开拉网式巡查,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类别等情况记录在册,形成巡查台账,做到“一事一档”。
(二)线索移送阶段(5月20日—9月20日)
执法监督科根据巡查台账,制作《线索移送函》,送达相关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对每条移送线索进行登记,并将相关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反馈备案的处置结果进行记录。
(三)督导总结阶段(移交后按法定时间进行)
执法监督科根据掌握的移交问题处理进展情况,对移交问题进展缓慢或者逾期未将处置结果备案的,向各相关县、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发送《执法监督问题督办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处置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质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扛牢资源保护职责使命。同时,加强技能培训,增强业务技能,提高履职能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专项行动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制止整改的,要立即制止、责令整改,不能现场制止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管理局移交问题督促处置,严格执行问题台账销号制度,对移交问题线索实行跟踪督办。
(三)强化协调沟通。各科室、单位要与各相关县区、相关部门、园区所在乡镇、林场、景区运营单位、村居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探索构建长效督查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刘凯华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乐尚 市公安局蒙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华勋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李 伟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公洪涛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执法监督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李泽润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宣传交流科负责人
华 杰 蒙山平邑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石运乾 蒙山蒙阴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徐 健 蒙山费县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 欣 蒙山沂南园区保护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文字解读:《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图表解读:《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
视频解读:《2024年度古树名木保护专项 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