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法治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法治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完善管理局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学法、懂法、遵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根据上级部署安排和管理局重点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局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月”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通过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月”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不断提高管理局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管理局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强法治建设、助力事业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专题学习活动。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书目、文件。各科室、单位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适当添加生态保护、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内容,学习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体学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学习结束后,将适时组织开展一次内部考法活动,检验学习成效,确保学习活动有载体、有过程、有效果。
责任科室:办公室、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二)举办一次法治专题讲座。以生态文明大讲堂为载体,邀请法治方面的专家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授课,主要讲授贴合日常工作和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如法治单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内容,帮助干部职工进一步提升法律意识和水平。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三)开展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宣传进村庄、进景区等活动,向周边村民、游客等群体宣传管理局职责职能、蒙山历史文化和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提高群众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水平。有关科室、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和业务需要,开展一次法律业务专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
责任科室:执法监督科牵头,资源保护科、宣传交流科、科普科研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四)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制定管理局“八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关措施文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完善并掌握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流程和机制,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法治督察以及相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等。
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执法监督科配合。
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既为落实上级要求,也是为更好地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上级已将该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观考核。管理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以上规定动作,涉及牵头科室、单位的,要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加快落实,有关科室、单位要全力配合。该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11月份月度考核。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月”活动是一项深入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活动,要做到全员积极参与、全员深入实践。各科室、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法用法,主动示范引领,形成浓厚氛围。
(三)周密安排,注重实效。各科室、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走过场,做到有计划,有措施,见实效。局办公室将于12月初联合有关科室、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各科室、单位要注意留存本次活动的学习材料、会议记录、活动照片等,活动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主要负责人签字),于12月2日前报212室。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方式:6376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