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中文|English
索引号 mengsgwh/2023-0000071 公开目录 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标  题 文字解读:《2023年度文物古迹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文字解读:《2023年度文物古迹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蒙山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文物古迹资源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大对破坏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范围内文物古迹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日前,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印发了《2023年度文物古迹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了更好的保护蒙山及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文物古迹资源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检验问题移交协作机制运行状况,结合年初制定的每年2次专项执法监督工作目标,拟于近期开展文物古迹资源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监督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为期40天。主要目的是检验问题移交协作机制运行状况,各相关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对移送问题处置情况,处置措施落地情况,处置结果反馈情况和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监督促进各单位依法履职,积极构建“1+1+4+N”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完善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保障执法监督工作成效。确保在服务激活蒙山旅游、推动蒙山高质量保护发展上取得更大成效。

三、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管理局“112552”年度工作计划,规范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法行为,有效遏制破坏文物古迹及固体废物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构筑坚实的生态安全屏障。

四、主要内容

1、文物古迹保护

(1)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行为;

(2)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3)刻划、涂污或者损坏文物;

(4)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5)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11)未按照有关规定划定保护范围;

(6)相关安全防范、报警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且不能正常运行;

(7)文物本体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正常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否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4)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5)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违法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五、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监督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摸底排查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

(二)监督巡查、问题发现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三)建档立册阶段(11月20日—11月25日)

(四)问题线索的移送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五)督导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文物古迹保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闭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隐私声明 | 常见问题